2023“石湾杯”青年陶瓷艺术大奖赛征集函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文化产业协会陶瓷产区创意产业委员会
主办单位: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广东石湾陶瓷博物馆
承办单位:佛山市石湾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策展人:皮道坚
学术支持:拟邀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山西大学美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等院校教授和专家担任大赛评委
二、创作主题:
象外——演绎泥性,多维生成
三、参赛资格
1、海内外青年陶艺家、艺术院校师生、陶瓷艺术工作者、艺术家、设计师以及跨界创作者;
2、年龄在18—45岁之间(含45岁);
3、参评作品每人1-3件(套)。
四、作品要求
1、以陶瓷雕塑为创作范围,作品须以陶或瓷作为主创材料,也可以与其他材料相结合。鼓励具有当代视野的创作者进行陶瓷艺术探索,提倡陶瓷技艺的传承与创新,主张作品与多元文化相结合。
2、参赛作品需确保为参赛者原创,作品为三年内所完成。参赛作品须没有参加过省级以上重大艺术类赛事,未发表,未批量生产,且无任何第三方契约关系的原创成果。如有违反,主办方有关取消该作品参赛、参展和获奖资格。
五、奖项设定(奖金为税前人民币)
本次大赛共选出100件(套)入围作品。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以下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180000元+获奖证书+展览图册;
二等奖2名,奖金人民币80000元/名+获奖证书+展览图册;
三等奖3名,奖金人民币50000元/名+获奖证书+展览图册;
新锐奖10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名+获奖证书+展览图册;
优秀奖20名,获奖证书+展览图册。
其余为入围奖,入围证书+展览图册;
1、主办方将根据所获奖项等级,为获奖作品和获奖者提供集中或单独宣传,并为入围作品举办大赛作品展览,出版画册进行宣传派发,以提升优秀作品和参赛者的知名度。
2、新锐奖以上获奖者(含新锐奖)将获邀参加当年由主办方举办的柴烧创作营和石湾杯研讨会,与国内外知名陶艺大师进行创作交流。具体安排由主办方另行通知。
3、获新锐奖以上作品(含新锐奖)由广东石湾陶瓷博物馆收藏,颁发收藏证书。
4、获奖作者可根据石湾镇街道陶艺扶持办法享受奖补政策。
5、主办方将积极为优秀作者链接企业资源,开拓产品营销思路,并借助佛山陶瓷产业强大供应链资源实现作品落地,直接助力作品的市场转化和发展。
六、报名方法
1、仔细阅读本征集函,并获取报名表。
2、即日起至8月31日期间,打包报名表和参赛资料发送至邮箱:shiwanbei@126.com
3、文件名格式:要求以“作者姓名+地区”为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
4、欲进一步了解详细安排,请联络广东石湾陶瓷博物馆工作人员。电话:0757-82786975(办公室)13247573884(冯小姐)13266381023(张小姐)。
七、参赛报名具体要求
1、作品文字说明,包括作品名称、制作年份、尺寸(长*宽*高)(原则上作品尺寸长宽高不超过两米)、重量、材料、作品主题、作品内涵描述及设计理念;
2、作品图片,作品各个角度的电子版照片(包括正面、侧面、局部特写),装置和新媒体作品应包含作品整体效果图、展示需求和安装说明书等。
填写报名表参加初评,要求以“作者姓名+地区”为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照片为JPG格式,图片不小于1MB,不大于5MB,分辨率300dpi。
3、参赛者简历,包括个人经历、个人现职业职务描述、教育经历、重要作品和展览及相关荣誉等。
备注:
实物提交要求:实物应与初评提交照片相符,作品须妥善包裹处理,并使用防水、防潮、防震且适用于长途海运和空运运输的木制材料箱作为外包装予以保护,要求坚固,便于搬运。外包装上请明确表示参赛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图片,以方便主办方接收。
展示图片、演示文稿、作品视频等参评材料内容应包括“石湾杯”的标题,但不得出现参赛企业名称、参赛者所在单位和姓名(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参赛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八、时间安排(参赛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报名阶段(2023年4月——8月31日)
(二)初评阶段(2023年9月4日——9月8日)
评审方式:主办方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参赛作品资料进行初选,选出100件(套)入围作品。
(三)初评结果公示:2023年9月9日——11日,公示期3天,期间如有版权争议,或将取消参赛资格。
入围作品及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石湾陶瓷博物馆微信公众号公布。主办方将通过电话或E-mail通知的方式通知入围者参加终评和展览。初评未入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寄送阶段(2023年9月12日——9月30日)
入围者应自收到入围通知之日起,在9月12日至9月30日期间,将入围作品通过物流寄送或自行送至评审及展览场所(具体地点待定),寄送费用(含运费、保险、关税、手续费等)由入围者自理,参赛者须按指定时间将作品寄送至指定终评地点。未按指定时间寄送至指定终评地点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终评阶段(具体时间待定)
1、现场评审:主办方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入围作品进行现场评审,评选出所有奖项。
2、终评结果公示:公示期3天(具体时间待定)
(六)作品退件(另行通知)
优秀奖及入围作品寄回作者,作者也可前往指定地点自行领取。
九、权责说明
1、所有作品须为个人原创,不得抄袭,入围作品和获奖作品均将挂网公示3天,期间如有版权争议,将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者报名时需提供真实信息,主办方对参赛者身份真实性不作实质性审查,但信息不实将会影响其参赛资格、获奖权益等相关荣誉。
3、作者必须拥有自己作品的版权(对作品享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计的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并同意授予主办方对参赛作品及其所有知识产权的许可,包括对作品进行研究、摄影、推介、展览、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4、若参赛者收到入围通知后,未按时将作品寄送至组委会参加现场评审和展览的,将视为退赛。
5、大赛一二三等、新锐奖作品由广东石湾陶瓷博物馆收藏,收藏作品须为作品之全部,不得将作品分拆,不得更换。
6、入围作品在运抵终评地点验收之前,如出现破损或遗失情况,由参赛者自行负责,主办方不承担运输中出现的任何损坏责任;入围作品在运抵终评地点验收之时,如外包装箱已出现严重破损,主办方有权拒收;入围作品开箱时发现作品破损,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7、入围作品在运抵终评地点出现轻微损伤,为保证参与终评的效果,参赛者可自行前往终评地点修复作品,费用自理;参赛者如需承办方协助进行修复,须向主办方提供作品修复建议或视频,主办方可协助修复作品,但不负责修复作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8、入围作品为组合或装置作品的,参赛者可自行前往终评地点进行作品安装布展,费用自理;参赛者如需主办方协助进行作品安装,须向主办方提供安装指引,作品在安装和撤装过程中出现任何损坏,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9、入围作品展览结束后,如需寄回的,回寄作品产生的包装运输费用由主办方负责。邮寄期间的保险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主办方将提供安全稳妥的包装,但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损坏责任。
10、报名参与大赛,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各项规定。
其他未尽事宜,主办方将随时修订公布,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广东石湾陶瓷博物馆
2023年3月27日
附件
“石湾杯”青年陶瓷艺术大奖赛学术委员会委员
(按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
白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陶瓷艺术系主任)
金文伟(景德镇陶瓷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吕品昌(景德镇陶瓷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
罗小平(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正(中国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陆斌(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教授)
林国隆(台湾水里蛇窑陶艺文化园区负责人,著名陶艺家)
Marc Leuthold 马克·路佛(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教授)
谭红宇(广州美术学院教授)
Velimir Vukicevic 韦利米尔·乌克塞维克(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艺术大学陶瓷学院教授)
魏华(广州美术学院工艺美术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朱乐耕(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创作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